我单位根据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(沪人社专发〔2009〕45号)的要求,拟录用以下 1 位同志,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通过以下方式反映。
序号 |
姓名 |
性别 |
拟聘单位 |
拟聘岗位 |
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|
最高学历 |
最高学位 |
毕业学校或原工作单位 |
总成绩 |
1 |
聂丽萍 |
女 |
上海市荣誉军人疗养院 |
医生 |
上海市民政局 |
本科 |
无 |
上海新培晶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 |
80.43 |
监督(举报)电话:64412090
公示时间:10月9日——10月15日
公示单位(部门):上海市荣誉军人疗养院
2018年10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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